有鑒於在護理工作了一段時間
對於這個環境始終非常的艱難
並且得不到等同的待遇
甚至連法規也不讓我們有罷工的權利
「根據《勞資爭議處理法》第54條規定,教師、國軍及其所屬機關(構)是不得罷工的族群。影響大眾生命安全、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,如自來水事業、電力及燃氣供應業、醫院、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等事業,則必須由勞資雙方應約定『必要服務條款』才能罷工。例如,醫護人員工會須與醫院約定好,加護病房與急診室等急重症醫療維持正常運作的「必要服務條款」後,才能針對門診醫療部分進行罷工。但在雇主幾乎不會同意的情況下,這些行業也形同於無法罷工。」
台灣平均護理執業生涯只有6-7年,對比日本的15年、英國的30年...,大家可以很明顯在醫院看到病房的護理人員大多都是很年輕、資歷可能才2-4年,護理人員的短缺,不只影響整體醫療環境的健康,也嚴重影響全體國民的就醫保障。
「並不是不喜歡這份工作,而是這個環境逼迫我們離開。」
這是我聽到身邊很多轉行的朋友說過的話
在社會上,我們很重要;但是在環境上,我們卻很卑微。
一直想破頭有什麼方法可以提升我們的工作環境,但是好像這個社會不允許我們去爭取我們的權益
請問有沒有人有其他的想法可以拿出來討論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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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內容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43789